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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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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V非移民签证允许绿卡持有者的配偶
(V-1) 以及该配偶的21岁以下未婚子女 (V-2) 在申请移民过程中来美国并在美国境内居住, 在美国境内等待完成移民程序。V1, V2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 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可以在美国境外申请V1签证, 但是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 绿卡持有人在2000年12月21日或之前已经向移民局申请其配偶移民。 (2) 自移民申请递交之日起,
该配偶已经等待了3年, 并且未被安排移民面谈。 V1持有人的孩子要符合V2签证要求, 必须证明: (1) 他/她是符合V1签证要求的申请人的孩子 或者(2) 他/她是向移民局递交I-130申请的绿卡持有人的孩子,
并且优先日期和3年等待期都满足v签证的要求。
V 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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