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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一类优先

(1)科学界、文艺界、教育界、商业界或体育界杰出人才

    申请人必须提交充分文件证明自己在所属领域享有国家级或世界级的声誉. 此类申请人不需要有特别的雇佣合约, 只要其在进入美国后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即可。申请人可以自己向移民局递交申请, 而不需要经过雇主来申请。

(2)在教学或研究领域至少有三年经验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申请人必须享有世界级的声誉. 此类申请不需要经过劳工卡的程序, 但是移民申请必须由永久性雇主向移民局提出。

(3)跨国公司管理人员

    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间至少有一年在美国公司的海外母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工作。申请人必须具有管理能力。此类申请不需要经过劳工卡的程序, 但是移民申请必须由永久性雇主向移民局提出。

 

  • 二类优先

    具有高等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或在艺术, 科学界或商业界具有特殊才能的专业人员。申请人必须得到劳工部批准的劳工卡。必须有雇佣合约, 必须由雇主提出申请。如果所做工作有利于美国国家利益, 申请人可以申请豁免劳工卡的要求。

(1)具有高等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学士以上学历, 或学士学位加五年以上经验的申请人。

(2)在艺术, 科学界或商业界具有特殊才能的专业人员

    特殊才能指申请人的专业才能和成就远远超出同领域内的一般专业人员。

 

  • 三类优先

    申请人必须取得劳工部批准的劳工卡。

(1)熟练工人

    能做要求有2年培训或经验的工作

(2)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员

(3)其他

    能做有求2年以下培训或经验的职位的人员。

 

  • 四类优先

(1) 宗教人员
(2) 某些美国政府在海外的雇员
(3) 前巴拿马运河公司的雇员
(4) 某些国际组织的退休人员
(5) 某些国际组织雇员的配偶和孩子
(6) 美国空军成员

 

  • 五类优先

    在美国境内投资50万至100万(依据所在地区的就业情况决定)的投资者, 所头公司至少雇佣10名全职的美国公民, 永久居民或其他合法移民, 不包括投资者本人及其家属。

 


职业移民签证